一、对证人证言如何质证?
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对其进行质证:
1、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表达力等,即证人对案件事实是否有正确的感知、记录、回忆能力,证人是否能正确表达这一感知等;
3、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
4、证人对同一事实的前后描述是否矛盾;
5、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
6、证言的内容及要证明的问题;
7、证言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及其因果关系。
8、证人因情感或经济利益的影响,对一方当事人是否有所偏袒;
9、证人的品行可信性;
10、证人的感知、回忆、表述能力是否存在缺陷。
二、证人证言的质证规则是怎样的
1、意见证据规则
证人证言里边的规则首先要掌握意见证据规则。
意见证据规则就是说证人证言的内容应当是其亲身感知的表述,不应是揣测性的、推断性的、评论性的、推断性的证言。
在阅卷的时候发现证人证言是揣测性的、评论性的,可以直接讲这个不能做定案根据。
意见证据规则有一条例外,就是说应当是亲身感知的,不应是揣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但是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除外。
2、证据能力规则
证据能力规则,主要是证人在作证的时候,他的年龄、认知水平、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还有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状态是否影响作证。
处于明显醉酒、麻醉品中毒或者精神药物麻醉状态,以致不能正确表达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都是两个方面的判断。第一个方面要判断的是作证的时候;第二个判断在现场的时候是不是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是现场出现这种情况,提的可能是不能正确的感知当时的事实,要重点审查这方面的问题。如果是作证的时候不能,直接可以得出结论,不能做定案根据。
证据能力规则还要注意的问题是年龄、认知水平问题。这个问题,不要跟民事行为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混淆,在审查证据的时候要注意这个问题。
另外,证据能力要跟证明力分开。如果不能正确表达,这个就没有证据能力。没有证据能力,就不得作为证据使用。证明力是什么?是几个都能作为证据使用,但需要比较证明力的大小。
3、证据的合法性规则
证人证言的取得程序、方式应当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下列方式取得的证人证言不得作定案根据:
暴力、威胁、欺骗、引诱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
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而取得的证言;
没有经过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摁指印的书面证言;
询问聋哑人、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人员、外国人,应当提供翻译未提供的。
总之,对证人证言的合法性要分门别类全面审查。
4、瑕疵证据的补正与质证
对证人证言的瑕疵证据如何去质证:
证人证言笔录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及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的,可以从证据的客观性角度来质证;
询问证人的地点不符合规定的,如茶馆、饭店、看守所。这种情况下有理由怀疑是以残忍不人道、折磨等方式暴力取证的。可以从这个角度出发进行质证;
询问证人没有告知其义务与责任的,可以从证人是否受欺骗或威胁的角度出发进行质证;
如果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间段内,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的证人,这种情况下从证据的客观性是否有伪造证据的角度出发进行质证。
5、当庭翻证的采信规则
证人在法庭上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相互矛盾,如果证人当庭能够对其翻证做出合理解释,并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应当采信庭审证言。不能做出合理解释,而其庭前证言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证言。
在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时,我们可以让证人回忆当时的情况,看证人对同一事实的描述会不会前后产生矛盾,如果证人在法庭上的证言与之前的证言相互矛盾,但是可以做出合理解释的,应当采用庭审中的证言。要是你还想了解更多的地方
二、证人证言质证意见范文?
证人在法律允许的时候出示证言,必须事实证明说真话,证明你的记据是合法的。
三、亲属关系的证人证言如何质证?
亲戚可以作为证人,但是不能作为单一证据来认定事实,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扩展资料: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需要经过质证环节,未经质证的是可以申请再审的,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四、木工瓦工寿命?
木工瓦工寿命?
这个还真的好好说道说道了,目前中国人的平均寿命在76岁左右吧,但是木工和瓦工,生存环境不好,叮吸的粉尘比较多,所以寿命大部分在70岁左右。
五、原告对证人证言质证吗?
需要质证
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证据要当庭出示,要经当事人质证,才能做为证据予以认定,没有经过质证的证据,不能做为证据。
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等。
证人证言作为证据的一种,在被告向法庭出示后,由被告说明该份证人证言证明目的,然后让原告质证,原告可以发表对这份证人证言有无异议,并记录在案。
质证意见包括三个方面: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六、瓦工木工进场顺序?
拆除完毕之后。第一进厂的是木工,木工完成之后才是瓦工的进入,这主要是因为木工先进入是因为装修一般都是从上到下的工程,也就是说如果有吊顶的话,木工是需要先吊顶的。
而且如果要有家具的话,也是要木工先把尺寸全测量好之后,二次进场的时候再去进行组装就可以了,瓦工是在后进场。
七、刑事证人证言的质证和采信规则?
刑事案件证人证言必须形成证据链条,才有可能被法官采信
八、瓦工好还是木工好?
论舒服电工最舒服,论收入电工收入最低,木工和瓦工相对电工来说日薪要高。共同点是,收入都不稳定,主要是活不稳定。
九、瓦工与木工哪个难?
两个不同的工种其实不好比较的。不管是木工还是瓦工要想做好都不容易难。相对而言,木工的技巧活更多一些。从体力上来讲,瓦工要更辛苦一些。不管做什么,做好做到极致都是匠人精神,值得尊重。我们的年轻一代宗师很缺乏这种能专注的精神。
十、地板是木工还是瓦工
地板铺设的工艺分类及专业工种区分
地板的铺设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家居装修环节,它不仅关系到房屋的美观度,还与室内的保温、隔音等性能息息相关。在地板的铺设过程中,木工和瓦工是两个最常见的专业工种。那么,地板是木工还是瓦工呢?
木工与地板铺设的关系
木工主要负责家具的制作和装修中的木制品加工,如门窗、柜子等。虽然木工在装修中也会涉及到地面的处理,但通常只是进行一些简单的地面找平或局部修补工作。由于木地板的材质相对较软,铺设过程中容易受到木工工具的影响,因此一般不建议由木工负责整个地板的铺设。
瓦工与地板铺设的关系
瓦工在家庭装修中主要负责瓷砖、地砖、天花板等材料的铺设。在地板的铺设中,瓦工会使用专门的工具和材料,如水泥、沙子等,进行大面积的地板铺贴。同时,瓦工还可以根据房屋的结构和面积,制定合理的铺设方案,以保证地板的平整度和美观度。
选择合适的专业工种
综上所述,地板的铺设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专业工种。如果只是简单的地面找平或局部修补,木工可能更加适合;如果需要大面积的地板铺贴,并且对美观度和平整度有较高的要求,那么应该选择瓦工。当然,在选择专业工种时,还应该考虑施工质量和经验等因素,以确保装修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在地板的铺设过程中,除了选择合适的专业工种外,还应该注意一些其他细节问题,如地面的处理、材料的选购、施工的安全性等。这些问题都可能影响到地板的铺设效果和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