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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免税申请?

105 2023-11-12 08:24

一、农民工工资免税申请?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减免申请

Xxx劳动保障局:

我公司承建的xxxx工程,因其为BT项目采用全垫资,所以前期垫资巨大且大部分为机械作业,农民工较少。我项目开工以来从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欠薪行为。为保证工程更顺利的进行、加快施工进度,现特申请减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保证工期内不出现欠薪问题,如发生欠薪行为又不及时解决的,愿承担全部责任。

xx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海门工地欠农民工资?

工地拖欠农民工资,可以通过法律维护利益

海门工地拖欠农民工资,想要拿回工资,可以先问老板具体什么时候发放工资,如果老板一直拖欠不发,农民就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起诉工地,让法院给工地施压,如果工地依旧拖欠,就可以找记者曝光他,增加他的曝光度,让法院强制执行让工地发放工资。

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三、农民工隔离有工资吗?

农民工,一般指的是户籍地为乡村,每年进入城镇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以上,而且常住地在城区,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劳动者。

农民工的务工形式比较复杂,有的务工形式是跟个人、个体建立的用工关系,也有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如果农民工和相应的用工主体之间构不成劳动关系,那么就不是用上述的有关规定了。劳动关系是判断农民工是否可以享受待岗工资、隔离期间工资报酬的主要标准。比如一些建筑业农民,跟着包工头去到处打工的话,双方是无法构成劳动关系的,因为包工头本身是个人,不是合法的劳动关系用工主体。双方只能是劳务关系,多数劳务关系按照工作量来确定工资报酬的。所以,没有工作量就没有工资。

四、农民工工资怎么要?

1、溯本求源 ,你仍属受雇于施工单位,在你拿不到工钱时,可以向施工单位主张权利,依法施工单位也应承担责任。至于施工单位的名称在施工现场一般都会出现在公示栏内,你要想了解该单位名称应当不是难事。2、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你总该知道小包工头、记工的人是谁、那个工地吧。3、若协商不能解决,最后你可以起诉施工单位,把包工头挂上也可以。

五、农民工讨要工资可以越级吗?

答农民工讨要工資是不可以越级的,在我们国家前些年全国到处都有脱欠农民工工資,有些农民工讨要工资遇到了很多麻煩有些农民工为了早些拿上工資越级的事也有,但最后还是初级劳动局处理,最近这几年国家加大了对农民工工資加大了管理和追要,己大好转。

六、农民工工资多少要交税?

超过5000元的部分按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七、拖欠农民工资多少才能立案?

我们为单位奉献了自己的劳动后,单位就应该及时的支付劳动报酬,这是劳动法律规定的,但是有一些单位总以这样那样的借口来逃避责任,拖欠员工的工资,有些公司是因为资金短缺,有些公司确是恶意拖欠。

那么拖欠工资多少可以立案呢?劳动争议案件立案无数额要求。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行为系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只要发生此类违法行为,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如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此提醒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劳动仲裁时效内提出。如果劳动者超过仲裁时效再提起仲裁请求,其权利将不受法律所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八、雇用农民工工资怎样入账?

让包工头做一个工资花名册,列明每人工资金额,工人签字确认,之后:财务据此发放工资。会计分录如下: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或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1、如果工人是自己单位的话,就贷应付职工薪酬,之后再做银行存款的发放分录。

2、如果不是本单位的工人的话,一般是直接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但是这里有个税务风险的问题,就是一般要包工头去税务局代开劳务费发票,但是一般包工头不会开的,但是一般税务也不查,毕竟工人挣钱都不容易。

扩展资料: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为确保付出劳动的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9年8月13日发布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期为2019年8月13日-9月12日。

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12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于2020年1月7日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十、西安农民工工资最新规定?

10月25日,西安市出台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施细则》。根据该细则,西安市将按建设工程造价分档预存保证金。建设单位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保障部门将从其存入的保证金中支付。

该实施细则规定,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交通、装饰、管道及通信电缆等工程的施工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都要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建设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下的按2%预存,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按1.5%预存,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按1.3%预存,1亿元以上的按1%预存。发生过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按照应付农民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5%预存保证金;使用农民工少于10人的用人单位,按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标准预存保证金。

凡用人单位或建设、施工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经调查属实的,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的,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签发《农民工工资支付通知书》,从其存入的保证金中支付。保证金支付额最高为农民工被拖欠的3个月工资,且支付数不得超过预存数额。单位仍欠部分,农民工有权继续追偿。保证金支付后,责任单位应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补存已经支付的保证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建筑企业、施工单位、用人单位可持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手续等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出返还保证金的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