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制及流程
(一)选拔形式
本次选拔工作由竞赛(县区级初赛和市级复赛)、决赛前集训选拔两种形式组成。
(二)选拔流程
1.县区级选拔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组织初赛或直接推荐方式,选拔优秀人才组队参加市级复赛。
2.市级选拔由市级复赛和决赛前集训选拔两个阶段组成。市级复赛获名次选手由南宁市组委会择优挑选并统一安排集中强化训练。集中强化训练中成绩优秀选手,组队参加自治区决赛。
二、参赛项目(工种)
根据南宁市产业发展需求和区域发展特色,市级复赛在自治区决赛项目基础上重点围绕“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建设设置竞赛选拔项目,各县(市、区)、开发区在开展县区级初赛时可根据当地特点适当增加竞赛职业(工种)。
(一)自治区决赛项目:
母婴护理员、家务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砌筑工、钢筋工、镶贴工、螺蜥粉制作工、桂林米粉制作工、老友粉制作工等9个项目(工种)。
(二)南宁市复赛的竞赛项目:
母婴护理员、家务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砌筑工、钢筋工、镶贴工、螺蜥粉制作工、桂林米粉制作工、老友粉制作工、美发师、美容师、电商直播等12个项目(工种)。
三、参赛对象
凡属南宁籍农民工和在南宁务工的外市籍农民工,年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务工地报名参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广西技术能手”、“广西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的人员,及在各类竞赛中已取得上述称号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四、赛事时间安排
(一)县(市、区)、开发区选拔时间为2022年4月。
(二)市级选拔时间为2022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发通知)。
五、选拔标准及复赛竞赛方式
(一)选拔标准
以竞赛项目(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以及有关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要求、技术文件为基础命题,其中县级初赛参照初级(五级)职业技能标准,市级复赛参照中级(四级)职业技能标准。
(二)复赛竞赛方式
复赛采取现场技能操作、现场评分、现场成绩排名的方式进行。复赛项目的技术文件和竞赛规则等由选拔工作组委会另行公布。
六、奖励政策
(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选手参赛项目(工种)成绩合格的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初赛颁发初级(五级)证书,复赛颁发中级(四级)证书。
(二)复赛奖励
1.单项奖。复赛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奖励等次。
(1)一等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1名,共12名,由市选拔工作组委会发放奖金每名8000元。一等奖选手原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颁发“南宁市技术能手”证书。
(2)二等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2、3名,共24名,由市选拔工作组委会发放奖金每名6000元。二等奖选手原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颁发“南宁市技术能手”证书。
(3)三等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4~8名,共60名,由市选拔工作组委会发放奖金每名3000元。
(4)优秀奖:凡参加复赛的选手并完成比赛未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均为优秀奖,由市选拔工作组委会发放奖金每名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