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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伤肋骨骨折怎么赔偿?

82 2023-09-13 11:29

一、临时工工伤肋骨骨折怎么赔偿?

按劳动法规定,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没有正式与临时工之分,只有合同期限的长短不同。

“临时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骨折一般是在九到十级左右。

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相关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骨折谁赔偿?

上班的单位赔偿。劳动者因工负伤,如构成骨折,已属于比较严重的伤情,我们建议劳动者被确认工伤后,在伤情稳定时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时,去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等相关鉴定,在具体的鉴定结论确定后,方可明确相关赔偿的事实依据。

三、工伤骨折怎么赔偿?

工伤骨折赔偿标准是根据伤残级别来确定的。

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2021工伤骨折赔偿表?

在停工留薪期内,由所在单位按月,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离职后领取共4个月上年度平均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在停工留薪期内,由所在单位按月,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离职后领取共4个月上年度平均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一般伤情医疗费,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进行赔偿。

但均指应发工资,请问出院公司赔多少钱,大概会有6万左右的赔偿金、工伤赔偿计算的工资怎么算就是以后赔偿按月算的工资是怎么算、加班工资、涉及到基数计算的一般为本人工资本人工资、工伤期间一1100元补助问这样合理吗或我有权利要求按正常工资来赔偿吗,一般属于十级伤残。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我的基本工,骨折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没有加班费么我上个月受,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因为工伤保险待遇与个人的伤残等级。

工伤赔偿中的工资基数因为项目不同。没内固定为十级,工伤职工赔偿项目及标准造成一般伤害,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算是不是按最低工资发的,按照该员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所有工资性收入的平均值。

1100元是不合理的,30条3款。

工伤一处骨折。按实际平均工资计算,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计算,工伤手指骨折除拇指外,工伤期间的工资。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是这个只是参考,工伤保险待遇中涉及以工伤职工本人平均工资计算的项目,统筹地区不同区别,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7个月本人工资。

绩效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交通食宿费,,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能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未达到残疾。

补贴。的赔偿医疗费,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标准详见2造成伤残的赔偿、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所在地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和个人工资。

五、2021工伤骨折赔偿浙江?

一至四级伤残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注意事项:

1.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杭州市企业职工个人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2020年度下限为3321.6元。

2.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或者支付差额部分费用。

4.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其按照规定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或者一次性支付。

一次性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以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下列标准计发:

一级伤残为十六倍:2020年为72078元/年×16=1153248元

二级伤残为十四倍:2020年为72078元/年×14=1009092元

三级伤残为十二倍:2020年为72078元/年×12=864936元

四级伤残为十倍:2020年为72078元/年×10=720780元

03

五级至六级伤残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三)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按照下列标准计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级伤残: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2020年为72078元/年÷12个月×30个月=180195元

六级伤残: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25个月。2020年为72078元/年÷12个月×25个月=150162.5元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级伤残: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2020年为72078元/年÷12个月×30个月=180195元

六级伤残: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25个月。2020年为72078元/年÷12个月×25个月=150162.5元

注意事项:

1.五级至六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2019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078元,2020年尚未出统计数据。

3.职工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职工每增加一周岁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

04

七级至十级伤残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按照下列标准计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七级伤残: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2020年为72078元/年÷12个月×10个月=60065元

八级伤残: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2020年为72078元/年÷12个月×7个月=42045.5元

九级伤残: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2020年为72078元/年÷12个月×4个月=24026元

十级伤残: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2020年为72078元/年÷12个月×2个月=12013元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七级伤残: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2020年为72078元/年÷12个月×10个月=60065元

八级伤残: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2020年为72078元/年÷12个月×7个月=42045.5元

九级伤残: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2020年为72078元/年÷12个月×4个月=24026元

十级伤残: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2020年为72078元/年÷12个月×2个月=12013元

注意事项:

1.2019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078元,月平均工资6006.5元,2020年尚未出统计数据。

2.职工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职工每增加一周岁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

05

停工留薪期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关于“原工资福利待遇”《浙江省劳动仲裁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解答》(浙劳仲院[2012]3号)中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06

停工留薪期护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其近亲属同意护理的,月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07

评残后护理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

08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住院进行治疗或者康复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百分之三十五的标准,根据住院期间的实际天数计算确定。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本市、县以外地区进行治疗或者康复的,其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按照当地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档。其中,杭州市主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第一档2010元;桐庐县为第三档1660元,这个标准一直沿用至今。

09

医疗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注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第十六条:在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超出社保基金报销目录范围的工伤医疗费原则上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但超出目录范围的费用经用人单位同意或者认可的除外。

10

工伤康复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1

伤残辅助器具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2

工伤复发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六、工伤轻微骨折赔偿价格?

只要骨折就是10级起步,10级的话是去年平均工资6个月,这个社保给,还有离职的时候有一次性就业补贴,这个企业给

七、脚二指骨折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骨折赔偿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2021脚趾头骨折工伤赔偿表?

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九、临时工工伤右手粉碎性骨折赔偿多少?

纠正一个概念,目前,我们国家没有临时工,所有劳动者,都是不同性质的合同工。其次,粉碎性骨折陪赔多少,这个问题是找不到答案的。

劳动者既然已经被确认工伤,而且知道是粉碎性骨折,那么治疗终结以后,应当保留完整的医疗机构所有凭证,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致残程度明确以后,计算工伤待遇,加上治疗费用,以及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等,就是你工伤粉碎性骨折的全部赔偿。

十、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钢筋工?

必须到医院作法医伤情鉴定,拿到鉴定书后和老板协议。不行走法律程序,找那种免费律师,咨询后就知道赔偿多少。